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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armenNg 於 2014-11-17 22:47 編輯
上帝與西方民主 (2) 文: 遠志明
我們拜訪了美國參議院的專職牧師,這位牧師告訴我們,
美國人民的自由與幸福,來自上帝.
上帝在人們心中,自由就無法剝奪,
他引述美國《獨立宣言》和《憲法》說,
在我們看來,
人的權利,包括生命、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是上帝賦予的,不是政府賦予的,所以政府無權剝奪;
相反,當人的這些權利受到威脅時,人們可以起而反抗,改變政府.
當然,最重要的,不是將這些話寫在紙上,而是印在人們的心裡--------這正是基督教文化的力量所在.
據說,當年美國的締造者們,尤其是杰佛遜,
在考慮民主制度和人權理念所賴以成立的根據時,曾經煞費苦心.
若說它們是人們基於理性和道德共同討論的結果,
那麼,通過人們的共同討論就可以將它們推翻.
若說它們是不能被人們所推翻的,
那就一定有一個超越於人的理性和道德之上的權威,
這便是上帝.
上帝帶着永恆正義扎根在人們的心中,
形成了民主、人權、平等的力量源泉.
林肯總統廢除奴隸制的主張,
最終得到巨大回響,
是在他有了祈禱精神之後.
他重返政界,
大聲疾呼回到《獨立宣言》,
人人平等被造(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沒有人生來是奴隸.
他寫到,「上帝的旨意必勝.」
他以自己的實踐證明,
民主道德就是基督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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