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頻率高的成為無形的物質,如人的思想、感覺和意識;振動頻率低的成為有形物質,如看得到的桌子、椅子、人體等等。關於物質即能量(energy,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氣”或是物理學上的“振動”),源自古埃及和希臘的“秘傳哲理”談到宇宙七個原理的“振動原理”(principle of vibration)就明白指出:“沒有任何東西是靜止的,一切都在動,一切都在振動。”
然而,由於人類受限於感官所能觸及的三維空間及線性的時間觀念,誤把實體的、有邊界的物質,與連續的、波動的能量場視為兩種不同的東西,前者以牛頓的古典動力學(classical dynamics)為代表,而後者以馬克斯威爾(James C. Maxwell)的古典電動力學(classical electrodynamics)為代表,兩者成為19世紀末古典物理學達到巔峰的兩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