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alexwush 於 2014-7-9 23:15 編輯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立會報告:湯顯明令廉署蒙污 無提譴責[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 |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放大圖片
立法會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事件專責委員會公布報告,指湯顯明在公務酬酢和餽贈事宜,沒有恰當履行公職人員責任,亦不符合廉署所提倡廉潔奉公的價值,令廉署的聲譽蒙污。但報告並無用上嚴厲字眼譴責湯顯明,何秀蘭、涂謹申、黃毓民、梁繼昌,以及郭榮鏗5名委員會成員未有簽署報告,他們將發表小眾報告。 另外,由於廉署拒絕提供資料,專責委員會未能推斷湯顯明在任內35次公務外訪及收受禮物事宜,有否違規或處理失當,但關注情況。至於湯顯明任內與駐港內地官員交往,委員會關注有否考慮過分密切交往,或會影響公眾秉公處理涉內地官員貪污案件信心,但在這方面同樣沒有取得相關證據。 專責委員會指出,湯顯明沒有慎重審批公務酬酢開支,漠視以公帑款待賓客務須節約、避免奢華的原則,在審批公務酬酢活動的開支預算時,沒有處理社關處和策略研究組將酒品開支納入酬酢活動整體開支不當做法。報告批評湯顯明沒有恰當地履行部門管制人員責任,公務酬酢款客態度亦不符合廉署廉潔奉公價值,破壞廉署的形象,令廉署的聲譽蒙污。 專責委員會認為,湯顯明任內公務酬酢活動中以烈酒款客的做法並不恰當,因為即使是有分寸地飲用烈酒,也會令公眾產生出席的廉署人員,在酒精影響下會否洩露公務機密疑慮,因而減損公眾對廉署的信任,另外,活動加入飲啤酒大賽或卡拉OK等活動,亦可能令人質疑安排不符合廉署嚴肅形象。 委員會指出,湯顯明負責批核或有份參與決定送贈及採購各地官員禮物,認為他有關鍵重要角色,批評送贈昂貴禮物容易滋生貪腐風氣,湯顯明欠缺警覺性及作為廉政專員應持的謹慎態度,並不符合廉署提倡的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的形象,令廉署聲譽蒙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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