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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妻走佬痴男燒炭亡上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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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7 14:44: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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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妻走佬痴男燒炭亡
【太陽報專訊】美艷「媽媽生」拋夫棄子,情痴男難堪婚變燒炭亡。任職繪圖員男子與內地美貌啤酒妹結婚,妻子移居香港後,疑難抵生活苦悶及嫌棄丈夫賺錢少,懶理反對,竟在夜總會做「媽媽生」,有人更揶揄事主:「你冇鬼用!搵錢仲少過我!」事主憤然刪除妻子手機電話簿,妻子索性離家出走,更在微信留言:「自由了!」事主難抵打擊,黯然留下五封遺書,舍下母親及七歲兒子,昨在上水寓所燒炭身亡,稚子叫醒父親簽手冊時揭發悲劇。
死者梁家榮(三十四歲),為家中幼子,與人稱「阿靚」、來自四川的姓周妻子(三十三歲)、兒子烽仔和母親(六十二歲),同住古洞松柏塱村一間三層高村屋。
「冇鬼用!搵錢少過我!」
據梁的家人透露,早年梁在深圳消遣時,認識啤酒女郎周女;兩人迅墮愛河,○五年結成夫婦,未幾誕下兒子,周女約三年前獲發單程證,與子來港團聚。周婦一向喜愛夜蒲,來港後不甘煮飯湊仔,一度當售貨員,惟上班不久卻嫌辛苦和薪金少,竟轉往旺角一間夜總會當「媽媽生」。
周婦不時在深夜醉醺醺地回家,吵醒早上要返學的烽仔,且不時與男子傾電話態度曖昧。梁對此極表不滿,多次勸周婦辭職。惟有人堅拒辭職,更揶揄梁:「你冇鬼用!搵錢仲少過我!」。本周二晚上,兩人疑又為辭職問題激烈爭執,期間梁搶去周婦手機,衝入睡房反鎖房門。周婦見狀即狂踢房門,梁其後開門交還手機,周婦赫見手機內電話簿被人刪除,哭成淚人,前晚憤然拖篋,奪門離去。
遺書:想回家見到老婆
至昨晨七時許,烽仔上學往梁的睡房著梁簽手冊,惟梁「搖極都唔醒」。梁母查看,赫見兒子躺在床上毫無反應,床邊遺下燒炭殘骸,立即報警。梁送院搶救後不治,梁母及胞姊等親友驚聞噩耗,不禁相擁痛哭。家人恐烽仔年幼,至今仍未將死訊相告。警方在場調查,發現梁留下五封遺書,分別給妻子、母親、兩名胞姊及雇主。其中給妻子的遺書寫道:「你為咗呢份工,家庭都唔要?咁我都唔要……我為咗你連命都唔要……我只系普通男人,我都想每日返屋企見到個老婆……我最愛的是你!」
梁為情自殺,家人尋找周婦下落,惟音蹤杳然,同日卻在微信上載一張行李篋相,寫著:「自由了……單身人的生活,自由喇……自由喇……」她直至昨午才知悉事件趕回家。梁母昨悲嘆:「啲大陸女人同香港人結婚,有咗張香港身份證之後,就自由自在、海闊天空啦!」她當年曾擔心兒子娶內地女為妻,惟「仔大仔世界」,難以反對。


下集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只欠丈夫一條命!」走佬「媽媽生」燒炭殉夫不成,面對家破人亡,生不如死。她昨首次剖白事情始末,指丈夫生前每月僅給她五百元,為愛兒前程,只好到夜總會任職公關。她強調自己從一而終,對狂蜂浪蝶絕不動情。當日離家出走,在微信留言「自由了!」,那只是激將法,冀丈夫哄回她,不料丈夫卻燒炭自盡。本打算再為丈夫生兒育女,可惜如今好夢成空,家姑表示不會埋怨,希望往後日子三個人一條心,堅強生活下去。
自言冇接客
女事主阿蘭(三十三歲),丈夫梁家榮(三十四歲)。丈夫日前勸阿蘭辭去夜總會工作,夫妻因此爭執,阿蘭拖篋離家出走。不料梁三日前在上水古洞松柏塱村寓所燒炭身亡,阿蘭大受打擊,前日更卻追隨丈夫,在同一張床上燒炭尋死,幸及時獲救,現仍留院休養。
阿蘭昨日心情略為平靜,首度剖白事情:「我冇接客!對老公從一而終,只會愈來愈愛對方,唔會做對佢唔住嘅事!」她又自嘆謂:「我冇欠過佢啲咩,只系欠咗佢(丈夫)條命!」她坦言在工作期間曾有客人大獻殷勤,惟被她斷然拒絕:「去得呢啲地方都唔系好人!」當初不是為錢或一張港人身份證下嫁阿榮,她自言「很捱得」:「就算食公仔面、食粥,平平淡淡都得!」
稱丈夫每月僅給$500
阿蘭續指,九年前在深圳任職啤酒妹時,與梁邂逅,墮入愛河,三個月後辭工,當時梁每周給她一百元人民幣。婚後來港定居,由於丈夫月薪僅一萬三千元,扣除五千元租金及家用,每月僅給她五百元,故她堅持任職公關,每月賺取約一萬五千元幫補家計,望能助七歲兒子烽仔升讀大學。她曾望夫成龍,冀丈夫將來有兩萬月薪,再添丁組織美滿家庭。惟丈夫內向不夠上進,恨鐵不成鋼。
回想離家出走當日,在微信留言「自由了」,阿蘭當時僅希望老公可哄回她,但料不到釀成悲劇,她為此愧疚不已。由於不欲丈夫孤身上路,故一時想不開才做傻事,她獲救後已深感懊悔:「有邊個唔會掛住自己個仔!」明日出院的阿蘭,正為日後生活大為惆悵,仍未決定會否辭退目前工作。阿蘭家姑表示,婆媳關系一直和睦,一家人相處融洽,經歷今次巨變,坦言:「其實佢(阿蘭)都唔想,始終系一家人,系分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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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7 14:51:13 |只看該作者
因為昨天只看了上集報導,加上對四川妹有偏見,所以在網上貼文時加入個人主觀論斷;到今天才知有此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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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7 18:16:26 |只看該作者
唉, 他若有福氣聽到博士的節目和講座, 斷不會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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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發表於 2013-11-17 18:31:0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lexwush 於 2013-11-17 18:41 編輯

貧賤夫妻百事哀,女方都係想穩多d錢幫補家計,但唔一定要做媽媽生,只可反映一件事,佢本身係練精學懶嘅人,因為佢之前做過啤酒妹又有兩分姿色,又點會同你涯呀,唗氣,係男事主末瞓醒啫,桐油埕始終裝番桐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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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7 19:28:50 |只看該作者
邊個信佢肯平淡,有份售貨員都唔肯做,係都要做媽媽生,香港地好多都係公一份婆一份,若果嫌人搵錢少就唔好嫁俾佢啦,落了來香港就嫌棄人,仲有人信佢先好笑,香港人,寧缺勿濫,學博士講,要試清楚個女仔先好同佢結婚,否則悲劇只會不停上演,冇好女仔就去搵保健囉,最後都係個小朋友受苦,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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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8 19:45:50 |只看該作者
每月五百蚊﹐加自己工作﹐生活應不成問題。加丈夫1萬5千蚊。兩個加埋成3萬都唔算貧賤夫妻。所以個女所說的都好大矛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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